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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周人员管理制度

  第一条 制定目的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,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的教学秩序,对学校常规工作和学生进行全方位管理,结合本校实际,制订本制度。

  第二条 值周安排。党政办负责值周安排,每学期初制定《值周人员安排表》,并分发到各部门执行。

  第三条 值周人员。原则上每周安排2名值周人员,由干部(含校级领导)和教师(含干事)各一名组成,方便男、女生的管理,在安排上实行男女搭配,优选学生干部1-2名协助值周工作。

  第四条 值周调整。值周人员如因特殊情况,需要调整周次(轮次)的,自行协调好被调整人,并在办公室领取、填写值周人员调整申请表,经执行校长签字同意后,方可调整。

  第五条 值周津贴。学校对值周人员按300元/周.组的标准,给予补贴,值周组长根据工作量、管理质量等情况进行分配。

  第六条 值周时间。每周一至周日(7天),每天早上从早训开始,到晚上查寝后结束。上下班时间为7:00-21:30.

  第七条 值周交接。每周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后进行值周交接,交接时上周值周人员必须把相关材料和物品移交给下周值周人员,本周的值班人员需认真阅读上周值周人员的值周记录,了解上周的值周情况。

  第八条 主要工作职责

  (一)早会开始前10分钟到校,负责配合中职办做好学生的早训工作,并在早会上总结前一天的工作。

  (二)负责收集师生对食堂每周菜单和供餐质量的意见,协助维持一日三餐的就餐秩序。

  (三)负责课间、午休期间、下午课外活动期间的巡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  (四)认真详尽地填写值周记录(校务日志),全面、准确反映当周每日工作情况和学校发生的事件(事记)。

  (五)在值周(班)期间佩带值周标识,中午、晚上除巡逻和查寝外,在主职岗位上值守。

  (六)协助中职办和培训部门妥当处理学生(学员) 打架和纠纷等各种偶发事件,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或校长,请示解决办法。

  (七)负责每周日的招办值班和周末的管理。

  (八)负责在每周一升旗仪式上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。

  (九)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

  第九条 工作配套考核

  (一)值周制度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和保证安全的重要辅助措施,也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全校师生,每一位员工都有值班的义务。

  (二)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的,按照学校《考勤制度》执行。交接班时,未按照规定事项进行交接的考核50-100元。

  (三)不按规定在《校务日志》上记录当周情况的,给予每周.组100-200元的处理考核。

  (四)私自进行调班的,考核30元/人次。

  (五)凡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不到岗的,发现一次考核50元;若未在岗造成处理问题不及时而产生严重后果的,加重处罚200-300元,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  (六)值周人员不佩戴值周标识的,发现一次考核20元。

  (七)值周人员在值班期间,晚上须在完成查寝后打卡下班(21:00后),未打卡的视为缺勤,扣发当日值周补贴并同时处以不在岗考核50元,遗忘打卡的,需提交补卡申请并提供监控视频佐证。

  第九条 其他说明

  (一)接到值周任务后,由值周小组组长进行任务布置和分工。

  (二)值周人员名单在教学楼显眼位置张贴公示。

  (三)以上职责的履职情况由校长不定时抽查、督导室督查并结合打卡情况,依据上述制度进行考核。

  (四)本制度由校长审核通过后,即日起执行。